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光子芯片研究院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光芯﹝2023﹞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研究院将实施2023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述职方案
1)研究院2023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顾 敏
副组长:张启明
组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方心远 张轶楠 陈 希 栾海涛 黄华杰
2)本年度述职定于2023年12月20日-21日开展,述职名单详见《附件1:述职名单》,述职模板请参考《附件3:IPC年度考核PPT模板(专技岗)》、《附件4:IPC年度考核PPT模板(管理岗)》,具体述职顺序将另行通知。
3)本年度12月份已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不再参加述职,年度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参考聘期考核结果决定。
二、教学科研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实绩核对工作
根据实施办法,研究院办公室将以《附件2:2023IPC科研成果统计》中的成果为基础,按照实施办法中附件《光子芯片研究院科学研究成果量化分值表》对参加考核人员科学研究量化指标年度原始得分C2进行计分,请各位老师对《附件2:2023IPC科研成果统计》进行核对,如有修改、补充或备案说明等请于12月18日17:00前告知周芸老师。
注:1)计算成果量化分值时,如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教师,则按该论文的级别均分分值计算,如有其他分配比例,请所有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后提交研究院备案;
2)成果如涉及跨年度统计(如科研项目2023年获批,但资助时间段自2024年开始)请告知研究院业绩纳入具体考核年份(年度考核中同一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光子芯片研究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