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管理办法》和《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根据《光子芯片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光子芯片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如下:
一、时间:
1、资格复审:2023年5月22日14点至17点
2、综合考核笔试:2023年5月23日9点至10点30分
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进校。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笔试考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综合考核面试:2023年5月23日12点30分开始
考生须对面试顺序进行抽签。
二、地点:
1、资格复审: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80号校区光电大楼1133室
2、综合考核笔试:资格复审时通知
3、综合考核面试:资格复审时通知
三、缴纳报考费用:
参与综合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2023年5月19日之前,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点击进入https://yz.usst.edu.cn/2023/0509/c3391a297357/page.htm)缴纳报考费用。报考费用支付后,不予退还。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用,视为自愿放弃参加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综合考核
1、“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综合考核成绩分开进行排序。
2、“申请-考核制”:
(一)综合考核分为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由考生报考研究院(学科)组织。考核形式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科目以招生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英语水平、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在20分钟左右。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平均得分(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3、硕博连读:
(一)综合考核分为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由考生报考研究院(学科)组织。考核形式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科目以招生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英语水平、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在20分钟左右。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平均得分(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件和学院考生公示名单,或准考证在考试期间进入上海理工大学;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内逗留;上海理工大学不向考生和送考人员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考生自驾机动车和送考机动车不得进入上海理工大学。送考人员应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学校或在学校周围聚集。
2、资格复审:
考生请携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下载)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等。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综合考核准考证,告知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的地点,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2、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
(1)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在考场门口须配合考务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违禁物品检查。
(3)笔试请携带铅笔、橡皮、黑色水笔等考试用文具。
(4)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随身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及手环等具有发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提醒:学院(研究院)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笔试考试前,请仔细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等情况。如有,立即举手报告,开考后不再调换试卷和答题纸。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进行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答题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七、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275116
咨询电子邮箱:xueqingwu@usst.edu.cn
监督电话:021-55271318
监督电子邮箱:xichen@usst.edu.cn
八、其它
学院(研究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光子芯片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3年5月16日